112學年度第1學期於本市各級學校完成教育實習且已完成前開培訓課程之教育
實習學生,如本學期於本市各級學校擔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得參與認證。
完成111或112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
共18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
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完成110、111或112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
共30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上傳指定資料。
如認證教師因特殊事由,無法於有效期限內完成認證申請者,得申請專案展延,至多以原認證
效期後一學年為限。請轉知擬申請專案展延教師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填具
「專案展延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核章後,送本市教專中心辦理審核作業。
檢附旨揭認證手冊、教學觀察工具、認證效期專案展延申請表及認證資料填寫操作說明各1份,
認證手冊及教學觀察工具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
(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