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市112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申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3-22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22 10:59:5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6月30日中市教課字第1120055149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 旨揭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如下:

 

(一)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 本市各級學校教師。

 

2、 完成112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6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3、

112學年度第1學期於本市各級學校完成教育實習且已完成前開培訓課程之教育

實習學生,如本學期於本市各級學校擔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得參與認證。

 

(二)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 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可)或具備5年以上代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者。

 

3、

完成111或112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

共18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

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4、

完成110、111或112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含實務探討課程)

共30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三、 相關申請均採線上方式辦理,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一) 申請程序:
1、

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上傳指定資料。

 

2、 申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教師,並請學校以學校帳號於上開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二) 申請期程: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6月11日止,以上傳時間為憑。

 

四、

如認證教師因特殊事由,無法於有效期限內完成認證申請者,得申請專案展延,至多以原認證

效期後一學年為限。請轉知擬申請專案展延教師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填具

「專案展延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核章後,送本市教專中心辦理審核作業。

 

五、

檢附旨揭認證手冊、教學觀察工具、認證效期專案展延申請表及認證資料填寫操作說明各1份,

認證手冊及教學觀察工具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

(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