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清水國小 114 學年度參與國際活動學生甄選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15 07:00~2026-01-31 07:00 更新時間: 2025-12-16 07:40:3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清水國小 114 學年度參與國際活動學生甄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7月18日中市教高字第1140065237號辦理。

二、目的:

(一)透過國際交流活動,培養學生國際觀並與世界接軌,引導學生理解、尊重與欣賞不同文化,藉由國際文化體驗及學習,增進本校學生英語聽說溝通的能力。

(二)強化學生國際學習能力,激發國際教育動機與興趣,開拓學生視野與行動力,提升學生參加國際交流及國際教育活動所需的多元能力,從國際交流中獲得寶貴經驗。

三、實施對象:本校四、五、六年級學生。

四、主辦單位:教務處。

五、協辦單位:學務處、總務處、輔導室。

六、交流地點:日本御船町御船小學校、日本御船町小坂小學校

七、甄選時間:115年 1月 9 日(五)第 5—7 節。

八、甄選地點:視聽教室。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交流課程實施時間:

(一)活動前課程:交流行程說明、禮儀與文化課程、語言、表演與藝術等文化交流課程。

(二)國際交流時間:115 年 7 月 1 日(三)至 7 月 6 日(一),共六天五夜。

十一、報名資格:本校四、五、六年級學生。

十二、費用:

(一)活動前課程及視訊交流免費

(二)至日本交流活動費用自費

1.預定新臺幣5萬2,000元~5萬5,000元(以招標金額為主,多退少補),因市府補助學生機票費6000元整(扣除機票後費用約為新臺幣4萬6,000元~4萬9,000元)(交流行程費用,以實際採購招標金額為準)。

(【鼓勵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族學生參加遴選,資格相同時,依遴選方式進行評選,至少保障1名學生入選(補助團費,其他費用請自理)】

2.甄選錄取後,115年3月15日前繳交20,000元保證金,匯款帳號另給。

十三、甄選方式:公開徵選 35 名學生,備取3名。

十四、甄選條件:

(一)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良好,且沒有嚴重缺曠遲到情事。

(二)具服務熱誠、願意主動學習。

(三)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與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足球…),勇於表現者。

(四)團員須完整參加國際活動交流及行前準備課程。

十五、評分標準:滿分 100 分,總分未達 75 分不予錄取。

(一)甄選時間:每人 10 分鐘。

(二)甄選內容:

學生資格

1.本校中、高年級學生。

2.儀態大方、具生活自理能力及簡單英語表達能力。

3.有興趣參與國際教育培訓計畫者。

4.有意願代表學校出國交流者。

5.符合本校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學生資格者。(須附證明文件)

選條件

1.參與計畫學生之中高年級學生參與甄選,再選出35名參加。

2.家長同意並配合相關活動者。

3.具音樂、田徑、足球、躲避球、書法......等才藝者尤佳。

4.鼓勵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族學生參加遴選,資格相同時,依遴選方式進行評選,至少保障1名學生入選(補助團費,其他費用請自理)

選方式

一、甄選時間:每人最多 10 分鐘。

二、評分標準 (滿分100分)

1.英語口語會話能力(50%,時間3-5分鐘)

a.英語自我介紹(1-2分鐘)

b.英語會話能力(與甄選委員對答3-4分鐘)

2.才藝表演(50%,時間3-5分鐘)。

十六、徵選結果:115 年 1 月 16 日(五)前公告於本校校網。

十七、參加義務:

(一)每位團員須積極參加各項交流活動,並協助參訪活動攝影及紀錄。

(二)經錄取之學生出國前均需參加相關國際教育相關行前課程,參訪及接待表現優異之學生發予證明書。

(三)代表學校參加國際交流時,所有行程皆需服從雙方教師之指導與要求,如有行為不檢,規情節嚴重影響學校或國家名聲者,將另行輔導。

(四)在日本小學上課期間,均以團體方式作息,不得要求單獨行動。

(五)交流活動結束後,需繳交國際交流心得,並於開學後繳交。

十八、獎勵:

(一)代表學校參加國際交流學生,其成績優異者,酌予獎勵。

十九、本計畫陳請 鈞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