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週六育樂營即將招生囉!
訊息分類 學校公告
公告單位 訓育組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3-12 11:30~2026-03-26 11:30 更新時間: 2026-03-12 11:45:17
訊息內容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週六育樂營招生簡章

一、 活動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假期體育育樂營實施及考核要點」。

二、活動期程:115年4月18日至115年5月30日(5月1日勞動節連假不上課)

              每週六上午9:00~10:50,授課2節,每節50分鐘,共6次 。

三、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由家長申請並經學校審核同意者。

四、收費說明:全學期按實際節數計算費用,待確定錄取開班後另製發【活動費】繳費單,於期限內至土地銀行各分行或7-11繳費各班別之專用【教材費】由參加學生自行於上課時交給任課教師

 

五、開課班別及費用:每週課程規劃請參閱附件

類別

編號

班別

對象

(年級)

人數

教師

班數

活動費

備註(自備用具及材料費)

體育

1

活力田徑運動營

1~6

15~22

林廷蓁

1

1029

自備水壺、毛巾

2

桌球社

1~6

15~22

謝政諭

1

1029

材料費100元

3

羽球社

1~6

15~20

傳羽運動館

2

1029

材料費200元

藝術科學類

4

超級Q比機器人

1~6

15~22

陳雅雯

1

857

材料費900元(含遙控機器人組、電池、簡易機械組合)

5

可愛手縫娃娃

1~6

15~22

劉宇芯

1

857

材料費680元

6

創意拼豆  

1~6

15~22

李婕妤

1

857

材料費820元

7

超級魔法師

1~6

15~22

蘇立智

1

857

材料費850元(含12項精選魔術道具)

8

手工餅乾甜點社

1~6

15~22

林玎玲

1

857

材料費900 元

*請自備保鮮盒、抹布、圍裙

9

 

空間大師3D列印筆社

1~6

15~22

 

李東贏

1

857

新生必須購買材料費1500元(含安全低溫3D筆*1、描繪版*10、練習低溫線材*3捲、3D筆禮盒&收納袋、課堂所需低溫線材)

舊生(之前有上過此社團者)材料費750元(含新版描繪版*10、課堂所需低溫線材)

10

AI積木桌遊無人機社

1~6

15~22

徐雅恬

1

857

材料設備租借授權費 2133元 (積木教材2套帶回家)

11

精靈王者大冒險

1~6

15~22

林淑娟

1

857

材料費1300元(上課桌遊租借費用,非贈送桌遊)

12

競技疊杯

1~6

15~22

林宜侃

1

857

材料費600元

  ※1.各班報名未達15人不開班,每班額滿為止。

    2.相關課程內容得視學生情況及場地因素進行調整。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請於本校首頁(https://yces.tc.edu.tw/),點選114學年度第2學期週六育樂營招生公告內點選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5d269aa2f829a9a5 進行線上報名。亦可掃描QR code,直接使用智慧型手機線上報名。

(二)自115年3月23日(一)下1:30起至115年3月26日(四) 晚上11:59截止線上報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請務必詳閱簡章並謹慎審視報名資料,網路報名成功後會獲得查詢序號、查詢密碼一組,請牢記序號與密碼以供日後可能的編修、查詢或取消,期限內可自行上網更改。報名上有相關問題,請於報名期限內電洽學務處訓育組(04-24757468#722) 辦理。

 

七、退費基準:

(一)報名截止後視人數確定開班,確定開班當日於學校官網公告錄取名單。

(二)學生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活動費)之七成。

(三)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ㄧ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活動費)之半數

(四)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五)學校因故或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而致放假停課(依市府公告為準),依未辦理之節數,於活動結束退還費用或減收。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子女若有重大疾病或特殊身心狀況,請務必於報名表上說明,如有隱瞞或疏忽致意外發生,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三)凡申請參加本活動經錄取後未如期繳費,經校方限期催繳後仍未繳費者,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如需請假,請提前撥打本校請假專線留言請假(請假專線04-2475-7468分機725),或請小朋友先行告知社團任課老師,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凡申請參加本活動經錄取後無故未繳費,或超過2次無故缺席者,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五)家長應自行負責學生放學安全照護,如逾11:30未接回學生經學校通知超過2次以上者,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六)若有違反規定或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權益之行為,經教師輔導仍無法改善,學務處(書面)通知家長三次以上,將取消參加育樂營上課資格,學校將依簡章退費辦法辦理退費,懇請家長另尋其他校外服務。

(七)相關課程內容得視學生情況及場地因素進行調整。

九、本招生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