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團體賽(讀者劇場)」競賽規定暨本市選拔賽參賽事宜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5-26 00:00~2025-06-0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6 20:33:44
訊息內容
(一) 競賽語言及組別:
1、 臺灣台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2、 臺灣客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3、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分21語種,每語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二) 競賽員名額:
1、 各競賽單位參加各語言各組競賽,直轄市以2隊為限、縣(市)以1隊為限。
2、 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臺灣原住民族語每隊2至4人。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4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高中學生組由高一或高二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學生組隊。
(三) 決賽辦理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假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臺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