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團體賽(讀者劇場)」競賽規定暨本市選拔賽參賽事宜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5-26 00:00~2025-06-0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6 20:33:44 |
| 訊息內容 |
| 1、 |
臺灣台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
| 2、 |
臺灣客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
| 3、 |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分21語種,每語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 |
| 1、 |
各競賽單位參加各語言各組競賽,直轄市以2隊為限、縣(市)以1隊為限。 |
| 2、 |
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臺灣原住民族語每隊2至4人。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4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高中學生組由高一或高二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學生組隊。 |
| (三) |
決賽辦理時間及地點: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假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臺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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