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大業國中114學年度閩南語字音字形比賽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廖堃州
日期起迄 2025-12-04 10:50~2025-12-11 10:50 更新時間: 2025-12-04 10:50:19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大業國中114學年度閩南語字音字形比賽辦法

一、比賽目的:提昇學生閩南語字音字形能力,提高學生閩南語學習興趣。

二、報名資格:一、二年級學生,經導師及本士語言任課老師推薦,每班自由參加。

             即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五)下午17:00截止。

四、報名地點:請將報名表交至教務處設備組。

五、比賽時間: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 早修(7:35~7:45)。

六、比賽地點:2F會議室。

七、比賽規則:

  •  各組均為50字(閩南語漢字書寫標音、標音書寫漢字各50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 評分標準:

1.各組均為50字(閩南語漢字書寫標音、標音書寫漢字各50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2.拼音以教育部95年10月14日臺語字第0950151609號函公布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正式版為準,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s://bit.ly/2YWqshP及使用手冊https://bit.ly/2UcLYve

八、獎勵辦法:

   1.第一名代表學校參加台中市語文競賽比賽。

九、附則:

  1.若有關比賽之申訴事件,請於比賽結果公告二日內,向教務處設備組提出書面
      申訴,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