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23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請有意薦送者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寄送相關資料。 |
訊息分類 |
業務重要連結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08-28 00:00~2023-09-0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28 08:31:36 |
訊息內容 |
主旨: |
檢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23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1份,請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薦送相關資料,請查照。 |
二、 |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特辦理本計畫。 |
三、 |
推薦對象:本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2學年度在學學生。 |
四、 |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
(一) |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
五、 |
請踴躍薦送符合推薦條件之學生,並依限檢具相關佐證書面資料,逕寄本局學生事務室(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相關表件缺漏者,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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