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23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請有意薦送者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寄送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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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8-28 00:00~2023-09-0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28 08:31:36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原文:
主旨: 檢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2023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1份,請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薦送相關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2023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特辦理本計畫。
三、 推薦對象:本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2學年度在學學生。
四、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五、 請踴躍薦送符合推薦條件之學生,並依限檢具相關佐證書面資料,逕寄本局學生事務室(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相關表件缺漏者,恕不受理。
附件: 如主旨 (387040000E_1120073028_ATTACH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