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09年度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活動事宜,鼓勵教師參加!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0-07-03 14:00~2020-08-0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7-03 14:02:3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109年度臺中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稱防治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項規定,於本準則108年12月24日修正施行前,已持有進階培訓結業證書,且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自本準則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得擔任調查專業人員;自108年12月24日起,須持有高階培訓結業證書,並經本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核可後,方可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
三、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次:
(一) 研習時間:109年8月19、20、21日(星期三、四、五)8時至17時。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本部求真樓K107會議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三) 參加對象:每校限1人報名,以106年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優先錄取,其次為107、108年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再其次為109年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進階培訓課程者。
(四) 研習注意事項將於活動前3天另以電子郵件或簡訊方式通知錄取人員。
四、 本案研習報名期間自109年6月29日(星期一)起至活動前一週止,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研習代碼:2877942),並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及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市烏日區九德國小戴筱玲主任,聯絡電話:04-23366540轉821。
六、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研習時請承辦單位及參加人員遵照防疫新生活運動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