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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場次:本研習分為實務分享場及綜合理論場,請報 名教師各擇一場次報名。 1、實務分享場:114年8月22日(星期五)辦理,各場次 依學習階段分為中學場、國小場。 (1)場次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 (2)場次二: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3)地點:本市立光正國中(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32 號)。 2、綜合理論場:114年8月26日(星期二)辦理。
(1)國小場: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2)中學場: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3)辦理方式:線上研習。 (二)報名資格: 1、本市114學年度新任代理代課教師(教學年資3年以下 或未具教師資格者優先錄取)。 2、為擴展研習效益,本研習同步開放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報名參與。 (三)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各場次截止報名日期前於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下列研習代碼報名,各 場次額滿為止。 1、實務分享場:中學場限額25名,小學場限額50名。 (1)場次一:中學場(5072200)、國小場 (5072196)。 (2)場次二:中學場(5072202)、國小場 (5072201)。 2、綜合理論場: (1)國小場:代碼5072209,限額240名。 (2)中學場:代碼5072214,限額100名。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請所屬學校惠予出席初任教師公假及課務派代或調整。 (二)實體研習場次當日光正國中開放校園停車(開放時間:上午8時40分至9時10分、下午1時10分至1時40分),唯該校校園空間有限,僅能提供25輛汽車停放,請儘量搭乘大眾運輸或以共乘方式前往。非開放時間或已額滿,請自行尋找周邊停車空間。 (三)線上研習場次請與會教師事先準備視訊鏡頭及麥克風,課程期間請全程開啟鏡頭。 (四)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 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 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 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五)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 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四、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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