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14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欲申請市內介聘教師,依期限內通知人事及繳交相申請文件,謝謝。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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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幹事兼任人事 |
日期起迄 | 2025-03-20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0 09:03:38 |
訊息內容 |
****請欲申請市內介聘同仁,於4/2中午前先行告知人事,以利彙整後提報本校教評會。經教評會通過後,請於4/10中午前備齊相關資料(正本在前、影本在後)送人事初審,逾期不候,故請同仁注意申請時限,謝謝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