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113年度志工召募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組長 蘇潮昌
日期起迄 2024-02-23 00:00~2024-04-1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23 14:28:5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社(二)字第1122404773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社會大眾投入家庭教育志願服務工作,發揚公民參與精神,協助本市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特辦理活動推廣志工召募。
三、 召募資訊如下:
(一) 召募志工類別:活動推廣志工。
(二) 服務內容:進行繪本帶領、桌遊、親子活動、設攤宣導等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三) 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對家庭教育推廣有興趣及熱忱者。
(四) 即日起至113年4月8日(星期一)止,備妥相關資料,紙本逕寄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詳情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