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后里國民中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計畫&流程圖(校務會議通過)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8-30 00:00~2027-09-0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1 16:55:09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后里國民中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113.08.29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

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三、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中華民國111年教育部修訂)。

四、教育部113年最新校園安全與防制霸凌政策。

貳、目的: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計畫。

參、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肆、執行策略(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宣導): 請各處室配合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性別平等、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

1.由生教組研編各類教材及充實宣導資料,以利教育實施。

2.請訓育組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融入班會討論議題,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教育。

3.結合民間、公益團體及社區辦理多元活潑教育宣導活動,深化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

4.利用導師會報或校務會議辦理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相關研習,增強教師知能。

5.透過教育部提供的數位教材與案例分享平台,進行教師研習與學生學習。

6.每年定期辦理反霸凌微電影製作競賽或行動劇活動,強化學生的認知與參與感。

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 暢通校園安全聯繫管道,研提防制策略;由生教組與警察(分)局完成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警政支援網絡;並辦理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對反映個案詳查輔導;如遭遇糾紛事件,除應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並依據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如附件一),循「發現」、「處理」、「追蹤輔導」三階段,成立校內「輔導小組」。

1.利用寒暑假家長聯繫函及每年4月辦理乙次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每年10月辦理乙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調查校園霸凌行為,務求真實呈現校園現況。

2.教育部設置反霸凌專線:1953;本市設置反霸凌專線 0800-580995(無霸凌救救我);本校設置 04-25562409,24小時投訴電話;反霸凌申訴信箱train120@mail.hljh.tc.edu.tw;反霸凌信件信箱(設於學務處外牆)等受理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並立即指定專人列管處理。

3.導入教育部校安通報系統,確保即時通報及處理流程透明化。

4.發現疑似「霸凌」行為時,立即列冊追蹤輔導,如發現符合霸凌通報要件者,即應啟動輔導機制,並依規定通報校安系統。

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 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轉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立即通報警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

1.學期中就年度所發生之個案進行研商與精進處理機制。

2.不定期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工作研討會及協調會,研擬因應策略。

3.請輔導室協助並聯絡本市輔導資源中心提供防制霸凌輔導諮詢服務。

4.學生疑似發生霸凌個案,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要件,除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並即成立輔導小組,成員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加強輔導,輔導小組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校園霸凌個案輔導記錄表如附件三)

5.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則通報警政單位協處,並向司法機關請求協助。

6.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學校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市政府社政機構介入協調適當之機構輔導或安置。

陸、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后里國中校園霸凌防治計畫 113.08.29⾏政會議通過.docx.pdf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pdf      (教育部)

后里國中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附件1-3).docx.pdf

流程圖文字簡易敘述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

  1. 事件接獲通報

    • 校內師生、家長或第三方單位(如警政、社政單位)發現或接獲霸凌事件,應主動通報學校主管人員。
  2. 啟動初步調查與通報

    • 調查: 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後立即由負責單位(如學務處或輔導室)對事件進行初步事實調查,確認是否符合「霸凌事件」的定義。
    • 內部通報: 確認為疑似霸凌事件後,應由學校於法定時限內完成校內相關通報。
  3. 成立校內調查小組

    • 學校應依規定成立專案調查小組,由學校主管人員、教師代表、輔導人員等組成,負責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
    • 小組成員應確保調查公平公正,並保護受害學生的隱私與安全。
  4. 進行正式調查與記錄

    • 雙方說明: 分別與疑似受害者、加害者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面談,詳細記錄陳述內容。
    • 蒐集證據: 調查小組應蒐集相關事實證據(如目擊證人、監視器畫面、電子訊息等)。
    • 確認事件性質: 調查小組判定是否符合「校園霸凌事件」的法定條件。
  5. 作出處理與教育措施

    • 對加害者: 若事件成立,學校應依規定對加害者進行教育輔導,必要時採取懲戒措施。
    • 對受害者: 提供心理輔導、學習支持,並安排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 對班級或學校: 進行相關教育或倡導活動,加強同理心與反霸凌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6. 家長及相關單位溝通

    • 通知家長: 及時通知雙方家長,並說明事件處理進度與結果。
    • 必要協助: 若涉及法律或更進一步的輔助,學校應協助受害者家長與相關社政或司法單位聯繫。
  7. 後續追蹤與檢討

    • 追蹤受害學生與加害學生在事件處理後的學校生活情況,確保學生適應良好。
    • 定期檢討處理過程,確保未來處理更完善。

這是校園霸凌事件處理的一般流程,實際操作可能因學校規模、事件性質或地方規範略有不同。









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告內容進行適時調整,請隨時查閱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