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北屯區廍子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作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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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設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4-01 08:30~2026-05-30 08:30 更新時間: 2026-04-01 08:37:47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 1.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中市教小字第1130034835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2.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42420號函修正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時程:115年4月27日(一)至115年5月12日(二)。 三、評選日期:115年5月13日(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4樓教師研究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另行公告。 六、樣書提供: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科目用書: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一系列)。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 資訊教育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5年4月24日(五)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若有隨教材搭配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領域、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請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於115年5月22日(五)前洽本校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須留存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五)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六)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八、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九、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連絡洽詢: (一)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 林懿聯 (二)電話:04-24350705 分機713 (三)傳真:04-24360914 (四)校址:406055 臺中市北屯區景賢路2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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