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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時間:115年3/27日前交至學務處訓育組,3/27日進行校內初選。
作品件數:每人1件
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電腦繪圖、AI 生成作品及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格: 1.個人創作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紙張大小以四開(54cm.x39cm.)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及裝塑膠袋。水墨作品請襯底在四開圖畫 紙上。貼畫作品之媒材以0.2公分(2mm)高(厚)度為限。 2.作品如為版畫型態,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作品未乾透者不收。 3.作品需為學童本人的創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主題內容:請依主題自行命題。 1.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繳交作品前請至學務處領取標籤並浮貼於作品背面
注意事項:
(一)本市徵集計畫刊載於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複選成績於評審後一 週內亦公告於上述網站。有關計畫或成績若有疑異,請電洽鹿峰國民小學蘇主任(聯絡電話 04-26224210 轉 620 或 LINE ID:super-sue0922)。 (二)世界兒童畫展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 AI 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四)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五)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六)送件作品需注意其完整性之保存,黏貼類避免零件之脫落,版畫類油墨需乾透避免粘黏他人作品,脫落或粘黏嚴重者將不予收件與評審。 (七)本市徵集入選作品均不退件並轉送參加全國決賽,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 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八)世界兒童畫展比賽作品如經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由他 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如於評審前,不予評選;如於評審完成後判定,即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需自負法律責任。 (九)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審及其他(如檢舉案件)藝術性及學術性之審認結果,請尊重並不得就同一事證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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