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2-04 13:20
~
2026-12-31 13:20
更新時間: 2026-02-04 13:26:49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D號函辦理。
二、
至有關公立幼兒園教師逕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 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辦理。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pdf
教育部令.pdf
教育部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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