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1-21 15:10~2026-11-28 15:10 更新時間: 2025-11-25 11:48:12
訊息內容

一、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為統一管理本市所轄學校教職員生使用之行政帳號(@tc.edu.tw)及學習帳號(@st.tc.edu.tw),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例行會議審議通過新版「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附件1)
二、 新版規範整併行政帳號與學習帳號管理,並明訂服務用途僅供校務行政及教育學習使用,且新增帳號停權機制(90 日停權、120 日刪除)、空間使用上限(教職員 30G、學生 20G)及申復流程等內容;相關異同比較如附件對照表(附件2)
三、 原「學習帳號使用規範」肇訂於 111 年 5 月 17 日,因部分條文已不符現行帳號管理政策及服務運作需求,爰自本公告日起廢止之。

 

資訊組補充說明:

使用規範中,1.2明訂「不得使用於校務行政、教育學習用途之外例如社群服務、線上金融服務或遊戲網站綁定等)」,且3.2明訂「教職員離退、學生畢業或轉學未符合前述服務對象,每年 9 月起寄發通知信 90 日後停權、 120 日後刪除。」,敬請切勿綁定「@tc.edu.tw」或「@st.tc.edu.tw」帳號於非教育學習用途,以免帳號刪除後,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