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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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1-21 15:10~2026-11-28 15:10 更新時間: 2025-11-25 11:48:12 |
| 訊息內容 |
一、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為統一管理本市所轄學校教職員生使用之行政帳號(@tc.edu.tw)及學習帳號(@st.tc.edu.tw),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例行會議審議通過新版「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附件1)
資訊組補充說明: 使用規範中,1.2明訂「不得使用於校務行政、教育學習用途之外例如社群服務、線上金融服務或遊戲網站綁定等)」,且3.2明訂「教職員離退、學生畢業或轉學未符合前述服務對象,每年 9 月起寄發通知信 90 日後停權、 120 日後刪除。」,敬請切勿綁定「@tc.edu.tw」或「@st.tc.edu.tw」帳號於非教育學習用途,以免帳號刪除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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