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法令宣導】為維護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同仁身心健康,茲重申「身心調適假」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吳美娟 |
| 日期起迄 | 2026-03-04 15:20~2026-03-31 15:20 更新時間: 2026-03-04 15:32:07 |
| 訊息內容 |
主旨:為維護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同仁身心健康,茲重申「身心調適假」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