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二點及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吳美娟
日期起迄 2025-12-31 11:30~2026-12-31 11:30 更新時間: 2025-12-31 11:35:56
訊息內容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第二點及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4年12月22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348240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規定1份。

附件:

1.市府函

2.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