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5月15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吳美娟
日期起迄 2025-05-29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9 11:23:06
訊息內容

主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5月15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114年5月29日府授人給字第1140147554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附件:

1.市府函

2.考試院、行政院函

3.修正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