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吳美娟
日期起迄 2025-04-02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02 11:32:58
訊息內容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市府民國114年4月1日府授人力字第1140085298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14年3月27日總處培字第1140013606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附件:

1.市府函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函

3.大陸委員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