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地方稅務局114年2月26日中市稅企字第1140500022號函辦理。二、 旨揭競賽活動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3組, 每組均含書法及繪畫類等2項競賽,報名時間至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三、 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