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3-22 00:00~2023-03-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2 10:56:19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5023號函(諒達)辦理。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 據上,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積極參訓(第9梯次),各語別各校最多薦派2名,薦派及報名資格相關資訊如下:
(一) 閩南語班:校內尚無取得閩南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的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二) 客語班: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尚無取得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三) 原住民族語班:
1、 第一順位:原住民重點學校之高級中等學校,校內尚無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2、 第二順位: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原住民族語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免填寫線上表單及免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四、 報名審查結果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寄發審查結果電子郵件;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五、 若有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蘇先生,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supeishih@gm2.nutn.edu.tw。
六、 請貴校依照各語別薦派資格薦派教師報名參加,薦派後務必請教師報名參加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族語等相關認證測驗。
七、 餘請依上開函示說明辦理,並檢附旨揭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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