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23 00:00
~
2022-11-30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3 11:35:4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臺中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
學校依據課程綱要開設本土語文課程需聘任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所訂定合格本土語文師資。本局辦理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培訓工作,培訓本市合格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以儲備師資,提高本土語文教學品質。請貴校積極鼓勵相關人員參與認證,取得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
三、
認證方式:
(一)
第一階段(報名及資格審查):
1、
時間:1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2、
地點:臺中市南區國光國小(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
3、
對象:持有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 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及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 (含)以上證書者 ,詳見計畫書。
4、
方式:請檢附相關文件(詳見計畫書)於指定時間內至國光國小報名並進行資料審核。
(二)
第二階段(培訓):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之人員,須參加本局自112年2月2日(星期四)起至2月10日(星期五)止於國光國小及烏日國中辦理之專業培訓課程( 依不同報名身分區分應修習課程時數),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請假累計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
四、
為充實本市各級學校本土語文課程合格師資來源,請仍有合格師資聘任需求之學校,積極推廣並鼓勵適合人員參與旨揭認證培訓,提升各地區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數量,以符應本土語文師資聘任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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