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111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事宜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1-16 00:00~2022-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16 23:31:20
訊息內容

一、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 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 )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定期評量成績總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二)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教師觀察推薦表均達 80 分以上,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報名日期:初選---111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

                         複選---111年4月11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二)

三、鑑定日期:初選---111年3月19日(星期六)

                         複選---111年4月23日(星期六)

四、鑑定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 學、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五、大墩國小校內初審程序:1月進行二年級與四年級成績篩選,符合報名資格者,輔導室會發下報名意願通知並協助後續報名事宜。

其餘相關規定事項請見附件簡章,亦可詢問輔導室特教組呂秀茹老師(分機743)。

六、報名地點: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由各承辦學校進行報名資料複審。
       
註1. 本校由特教組至東區臺中國民小學現場進行團體報名。

           2.不開放家長個人向資優鑑定承辦學校報名及通訊報名。

           3.原則上鑑定地點同鑑定安置報名表填列之地點,但若報名人數過多致鑑定地點有變更,以鑑定入場證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