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臺中市111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事宜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1-16 00:00~2022-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16 23:31:20 |
訊息內容 |
一、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 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 )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二、報名日期:初選---111年2月24日(星期四)至2月25日(星期五) 複選---111年4月11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二) 三、鑑定日期:初選---111年3月19日(星期六) 複選---111年4月23日(星期六) 四、鑑定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 學、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 五、大墩國小校內初審程序:1月進行二年級與四年級成績篩選,符合報名資格者,輔導室會發下報名意願通知並協助後續報名事宜。 其餘相關規定事項請見附件簡章,亦可詢問輔導室特教組呂秀茹老師(分機743)。 六、報名地點: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由各承辦學校進行報名資料複審。 2.不開放家長個人向資優鑑定承辦學校報名及通訊報名。 3.原則上鑑定地點同鑑定安置報名表填列之地點,但若報名人數過多致鑑定地點有變更,以鑑定入場證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