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大墩國民小學10週年校慶Logo徵選活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19-04-12 00:00~2019-05-19 23:50 更新時間: 2019-04-12 09:45:52
訊息內容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10週年校慶Logo徵選實施計畫

一、主旨:為慶祝本校10週年校慶,邀請親師生激盪腦力、共襄盛舉,發揮創意及美感,設計具代表性之校慶意象Logo圖像,共同歡度校慶。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家長委員會

三、參加對象:本校學生、家長、教職員工,也可合作組成設計團隊 (至多三位 )。

四、校慶主題:「活力大墩 歡慶十載」。融合本校願景「樂活大墩、優質校園、多元學習、

             適性發展」,表現創新、健康、活力、進取、向善的精神。

五、實施方式說明:

(一)作品一律繪製或黏貼於報名表中,作品尺寸長寬介於15×15公分之間為原則,可用手繪或電腦繪圖,但僅限平面作品,電子檔須列印成紙本連同繳交,以電腦繪圖設計者請一併送交電子檔光碟。

(二)電子檔格式:長1024像素× 寬1024 像素以上;檔案解析度:300dpi。電子檔名稱--班級、姓名、電話, ex:608王大墩0923388878 logo 稿件。

(三)色彩使用:不得多於四色。手繪稿可多利用廣告顏料上色,以利製版。

(四)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限100字以內。

(五)實施計畫及報名表請向本校學務處索取或至本校網站(http:// www.ddes.tc.edu.tw/)自行下載,送件時請務必詳細填列聯絡資料,並以紙本送件。

(六)作品規格不符合上述條件者,恕不錄用。

六、送件方式說明:

(一)每人限繳交一件作品。

(二)報名表請自行繕打或以正楷書寫,並於《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簽名。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8 年 05 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截止收件,逾時不收。

(四)收件方式:請將作品送至學務處訓育組林老師。請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學務處(40867 臺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二段201號),若有電子檔請存於光碟一併寄送。

七、評審方式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標準:整體造型30%、創意表現25%、色彩美感25%、設計理念構想20%。

(二)由本校校慶推動小組代表及藝文老師評選組成評審小組,評選出優良作品,得獎名單於108年6月3日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三)獎項及獎勵:

1.第一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3000元。

2.第二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2000元。

3.第三名:1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1000元。

4.佳作:若干名,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200元。

(四)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

(五)得獎者擇日公開頒獎,優秀作品於校慶週展示於大墩國小校內。

八、經費概算:由本校校慶經費相關項目及家長會專款下支應。

九、著作權相關規定:

(一)曾在國內外發表過之作品,請勿重複參加,若經檢舉,則以取消資格論。

(二)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四)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手繪圖稿或數位檔案設計圖稿之著作權全部歸屬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所有得獎人仍保有姓名表示權,得獎人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且大墩國小有保留修改、複製、使用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計酬。

(五)參加本次大墩國小10週年LOGO徵選比賽,視同承認本計畫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將公布於本校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六)參加比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相關稿件主辦單位不另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