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請本校協助刊登「108年度所得稅各式憑單申報暨免填發作業」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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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總務處 |
公告單位 | 出納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0-02-07 00:00~2020-05-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2-07 11:25:10 |
訊息內容 |
(一)108年度扣繳申報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1.憑單填發單位於109年2月5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8年度免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2.憑單所載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之個人。3.扣繳、免扣繳或股利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 所得資料查詢服務,或分離課稅憑單。 (二)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s://www.ntbca.gov.tw)扣繳申報專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