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請參考。
訊息分類
宣導轉知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4-18 00:00
~
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18 09:24:55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教育部 函.pdf
大陸委員會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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