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家境清寒者(低收、中低收證明或里長出具證明)請有意申請者於113年12月13日(五)填妥與備齊申請資料洽本校註冊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料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