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請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務必加強宣導且落實職場霸凌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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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2-25 13:40~2026-03-04 13:40 更新時間: 2026-02-25 13:43:20 |
| 訊息內容 |
一、為建構安全、尊重及友善之校園職場環境,以確保教職員工人格尊嚴及身心健康,請各校落實職場霸凌及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規範及機制,於處理案件時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及踐行相關作業程序,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並適時關心同仁、重視內部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職場性騷擾情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30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10226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