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案--整體修正及重要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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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1-16 09:30~2026-02-28 09:30 更新時間: 2026-01-21 16:13:18 |
| 訊息內容 |
※【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整體修正及重要事項 一、本市自115學年度起取消辦理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符合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報名資格得報名本市國中資優鑑定。 二、修訂「各類觀察推薦表」,刪除教師觀察推薦表,且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表改成系統檢視,不再請家長列印紙本繳交。 三、修訂「初選報名表繳交流程」,初選報名表由各國小檢核通過後留校備查,不再交還給家長帶至就讀國中繳交,另系統會產出「初選報名登錄完成通知書」請各國小列印交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與報名費一同繳納。 四、新增「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家長於線上報名完成及將初選報名表繳交至國小後,國小列印「初選報名完成通知書」交還給家長攜帶至就讀國中報名。 五、相關簡章請詳閱附件。
(5)相關簡章請詳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