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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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4-22 00:00~2027-04-29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2 14:40:4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本(114)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40014105號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本年4月7日陸法字第1140400343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及其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