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赴國外留遊學之安全相關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3-05 00:00~2025-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05 13:12:40
訊息內容
  1.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規定,旅行業業務範圍不包括留遊學業務,又依「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海外旅遊學習活動包括課程研修及課程活動,其中課程活動應由遊學服務業者委託旅行社辦理,合先敘明。
  2. 請至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首頁之「海外【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點選「業者契約查核結果」查詢合格業者,及「海外【留學、遊學】指南」之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前述規定辦理。
  3. 請學生及家長參閱「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各期電子報內容,如於113年5月發布之「簽約前查詢契約查核結果及早避免留遊學風險」,即為有關簽約前應注意事項;113年7月發布之「修正留學應記載事項安全留學兼顧個資保護」,為傳達該部於113年6月13日修正發布《海外留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7點修正規定,提醒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約時應仔細閱讀簽約條款,並向對方詢問清楚個人資料的使用和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