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114學年度外縣市入學桃園市國中新生調查表」乙份 ,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7日桃教中字第11400010411 號函辦理。二、如有設籍桃園市之應屆畢業生114學年度欲返回該市就 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114 年3月3日(星期一)前紙本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 協助辦理入學事宜。三、有關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請至桃園市政府 教育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學校專區」-「學區 資訊」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