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為照顧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身心健康,本府114年度計與本市50家醫院簽訂特約醫院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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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1-09 00:00~2026-01-1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9 16:06:06 |
| 訊息內容 |
一、檢送本市各醫院提供診療服務優惠內容摘要(含附件)及身分證明書各1份,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等優惠對象,至醫院就醫時,出示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俾享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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