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各校(園)依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持續落實防治措施。
訊息分類 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5-06 00:00~2025-05-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6 16:19:20
訊息內容

說明:

請各校(園)依據「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及本府分工事項推動各項防治工作,加強辦理以下事項:請各校(園)整頓環境衛生,並清除孳生源;另請各校(園)進行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測,掌握其健康狀況,對於初次入境及返鄉再入境者,加強衛教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若有登革熱疑似症狀應儘速協助就醫。該指引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及 屈公病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