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12年12月修訂版)」,請配合辦理流感防疫工作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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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重要公告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1-16 00:00~2025-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16 08:55:21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二)強化教職員工生及家長衛教宣導 (四)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請假狀況,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出現疑似群聚感染事件,通報各轄區衛生所及進行校安通報,並配合執行疫情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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