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學生從事水域活動時注意水域安全
訊息分類 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體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11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11 15:30:57
訊息內容
主旨: 因應寒假及春節假期來臨,請貴校務必提醒學生從事水域活動時注意水域安全,並請列為必要辦理項目,請查照。
說明:  
一、 請貴校務必提醒學生於假期從事水域活動時,應留意「選擇安全水域戲水」,不要靠近危險區域,切勿至河流溪邊等未有救生員之水域進行活動,且學生應有家長陪同,避免單獨出遊,並應注意防疫安全。
二、 本市112年度學生因戲水溺斃有2人,地點為本市和平區谷關管制哨上游2公里大甲溪水域及太平區頭汴坑溪北田大橋附近水域,溺水原因為與朋友出遊戲水,請各校務必於寒假前利用班(週)會或集會時間,向全校學生加強水域安全及防溺知識宣導,建立安全防溺意識,同時若發現落單戲水或於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者,應勸導或通知相關單位處理。
三、 請各校務必將水域安全宣導與游泳及自救能力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課程計畫,活動內容均應包含水中安全認知、自救能力課程等,並請加強宣導「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另應利用學校網站、跑馬燈、Line群組、成績單、簡訊、電子郵件等管道,或適時透過朝會及班會等集會方式,進行宣導。
四、 相關防溺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防溺宣導網(https://sites.google.com/tc.edu.tw/water-safety/)、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提供參與水域活動謹記「救溺五步」及「防溺十招」等相關資訊,該網亦提供水安知識站供教師電子書教學時使用,請多加參考利用。
五、 水域安全宣導係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之依據內容之一,並為推動國家體育政策的重要內容,請各校務必加強辦理。
六、 檢附本市「危險水域地點標示圖」,請各校將此編印至家庭聯絡簿及置放學校網站,以加強水域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