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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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1-09 00:00~2025-01-1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9 10:40:22 |
訊息內容 |
說明:教職員同仁如前往新加坡,應遵循當地之電子煙管制法令,並廣為宣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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