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修正「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乙份。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5-29 00: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9 10:41:22
訊息內容

說明: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其條文涉各級學校部分包括:(一)全面禁止類菸品(含電子煙)及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含加熱菸)。(二)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違者須接受戒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