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55773號函、 本府教育局111年11月7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98803號函(諒達) 及本府教育局111年10月26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94731號函 (諒達)辦理。 二、旨揭疫情防疫措施因應教育部公告實施校園防疫新制, 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 (一)自111年11月7日起: 1、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 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 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 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 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2、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餐廳、宿舍 等)及活動需要,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方式、 時段不限,每日以1次為原則。 (二)自111年11月14日起: 1、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 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至 距離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 2、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 場所(域)工作人員之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 接種規範或快篩之限制。 三、相關諮詢電話: (一)體育保健科:04-22289111分機54716張小姐、54718倪股長。 (二)高中職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103廖股長、54112黃小姐。 (三)國中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204張專員。 (四)幼兒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427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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