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11.14修正樂齡學習中心因應 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訊息分類 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16 00:00~2022-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16 08:49:29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126號函辦理。


二、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修正重點略說明如下:
(一)第肆點「至樂齡中心接受服務之學員,請參考指揮中心
之建議疫苗接種後,再接受服務。」


(二)第伍點「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修正出現確診個案時,
應配合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理。


(三)第陸點「查核機制」取消工作人員中有未完整接種疫苗
者之相關表格填報及查核機制。


三、請各樂齡中心持續關注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
公布之資訊,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等相關措施規定進行,
並加強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