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教育部修正發布「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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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1-28 14:40~2026-12-04 14:40 更新時間: 2026-01-28 14:44:29 |
| 訊息內容 |
一、為鼓勵教師從事行政工作,以期為教育投注心力並促進校務發展,爰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第3條,定明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個人工作負擔繁重情形,就工作表現優良者分級支給行政工作獎金。 二、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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