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1-26 10:30~2026-12-03 10:30 更新時間: 2025-11-26 10:44:28
訊息內容

一、休假補助費及「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不得重複請領。

二、交通費:由當事人本誠信原則,就休假補助費及交通費擇一請領。

三、住宿費:由當事人本誠信原則,就休假補助費及住宿費擇一請領。

四、雜費:基於雜費屬定額報支,與交通費、住宿費報支方式不同,爰倘經機關認定屬出差,可依報支要點規定支領,應無與休假補助重複支給之問題。

五、現行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尚無法區分並排除公務人員出差以國民旅遊卡刷卡墊付之交通及住宿等差旅費,公務人員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亦應主動刪減,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六、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