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17 13:50~2026-10-24 13:50 更新時間: 2025-10-17 13:55:39
訊息內容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修正發布。

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除第3條有關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自115年1月1日施行。

三、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