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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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5-01-23 00:00~2025-12-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23 15:52:16 |
訊息內容 |
一、為完善處理調查機制,爰修正本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法規名稱。 (二)修正用詞定義。(修正規定第二點) (三)明定申訴管道應公開揭示及每日應有專人查收申訴情形。(修正規定第四點) (四)延長申訴期限、增訂機關得依職權主動調查職場霸凌事件及即時通報機制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五點) (五)修正申訴處理調查小組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比例。(修正規定第七點) (六)縮短申訴案件之調查期程,並明定檢討責任及改善作為與管考等相關措施。(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二、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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