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20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2631982號函辦理。二、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該市且欲返回該縣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114年2月11日(星期二)前聯繫本校註冊組張老師,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三、 檢附臺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普通班新生登記報到期程表及臺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一覽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