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本府114年度計與本市50家醫院簽訂特約醫院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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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1-07 00:00~2025-1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13:59:36 |
| 訊息內容 |
一、為照顧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身心健康,本府114年度計與本市50家醫院簽訂特約醫院合約。 二、出示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俾享優惠: (一)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請出示員工服務證;未製發服務證者,請出具身分證明書。 (二)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教退休人員、本市公教退休人員協會:請出示退休證或退休協會會員證。 (三)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眷屬及公教退休人員眷屬:請出具身分證明書。 三、必要時,請配合醫院要求出具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未出示或不配合醫院要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者,醫院得不給予相關醫療優惠。 四、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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