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本府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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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7-22 00:00~2024-12-2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22 23:17:57 |
訊息內容 |
一、本府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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