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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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6-07 00:00~2024-10-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07 10:30:04 |
訊息內容 |
一、考量教師成績考核辦理依據及報核程序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本府教育局歷年函示已有明定,爰為利行政簡化及避免法規重置疊床架屋,依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1條第5款規定:「五、其他情形無保留必要者。」停止適用「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成績考核注意事項」。 二、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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