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11條規定解釋令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3-12-20 00:00~2024-12-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0 15:19:47
訊息內容

一、核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於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取得較高學歷,轉任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按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依第八條、第十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所敘薪級低於逕以較高學歷起敘者,得按較高學歷起敘。

二、檢附上開函文及附件資料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