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佐理員
日期起迄 2026-01-09 16:10~2026-01-16 16:10
訊息內容

主旨:
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